来源:滦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1-10-15 13:38:12 阅读量:2450
为进一步提高镇(街道)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,努力实现镇(街道)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培训范围
镇(街道)纪检监察干部。
二、培训方式
1、专题培训。
2、实岗轮训。
3、网络教学。
三、培训内容
1、市纪委监委邀请上级专家、市纪委监委领导、业务骨干等就基层监督执纪问责、信访、审查调查、案件审理等工作进行授课。
2、镇(街道)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跟班学习、以案代训或参与执纪审查工作。
3、镇(街道)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、学习强国、中央、省、唐山市纪检监察网站等平台的在线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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