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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州市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

来源:滦州市纪委监委 发布时间:2021-10-15 16:18:48 阅读量:1871

滦州市滦城街道西甄庄村原村干部陈文江、高景宝、陈文强、张宝利、陈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6月至2014年8月期间,时任西甄庄村村干部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文江,党支部委员高景宝、陈文强,村委委员陈顺、张宝利,商议决定组织部分党员、村民到外地旅游,费用全部由村集体支付。2021年5月,陈文江、高景宝、陈文强、张宝利、陈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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